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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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0

各学院、系、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北省关于高等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25号)、《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26号)、《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0〕14号)文件要求,为提升新入职教师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21年新入职教师(不含专职辅导员)(详见附件1),及2020年入职但未参加2020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1年9月 — 2022年4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校情校史、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课程思政培训,团队合作、专业成长、政策法规培训,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技能培训,导师培育,教学沙龙等五个模块,采用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学习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学时、要求详见附件2。

四、培训管理

本次培训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实施。为保障培训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

为保证培训纪律,参训教师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的参训教师,扣除本节培训学时的25%,并将上课迟到早退情况反馈到本单位。参训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须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附件5)。

五、注意事项

1.导师培育工作是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并于9月30日前将《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指导计划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hebtu.edu.cn),纸质版交至理科群6号楼C306房间。

2.9月17日(周五)上午8:30在会议中心报告厅举行开班仪式,请新入职教师提前10分钟到场。

3.请参训教师自带笔、记录本参加培训。

做好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为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创造条件。

六、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董凯静 80789523

电子邮箱:jsfzzx@ hebtu.edu.cn

         

附件1:附件1:2021年参加新入职教师培训名单.xlsx

附件2:附件2:2021年河北师范大学新入职教师培训计划.doc

附件3:附件3.2021年新入职教师线下培训具体安排(第一阶段).docx

附件4: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指导计划表.doc

附件5:附件5.参训教师请假条.xlsx

附件6:附件6.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7:附件7.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8:附件8.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