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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 关于2020年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浏览次数:0

各学院、系、教学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北省关于高等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加强新入职教师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与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20年新入职教师(不含专职辅导员)(详见附件1),及2019年入职但未参加2019年新入职教师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0年9月 — 2021年4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六个模块,分别为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课程思政培训,团队合作、专业成长、政策法规培训,教学理念与技能培训,导师培育,微格教学演练,教学沙龙等六个模块,采用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学习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新入职教学人员须参加全部六个模块的培训,但入职我校前具有两年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及新入职其它岗位人员只参加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模块专项培训,其它模块培训可自愿参加。具体内容、学时、要求详见附件2。

四、培训管理

本次培训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实施。为保障培训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

为保证培训纪律,参训教师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的参训教师,扣除本节培训学时的25%,并将上课迟到早退情况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参训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须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附件5)。

五、注意事项

1.导师培育工作是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并于9月30日前将《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指导计划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hebtu.edu.cn),纸质版交至理科群6号楼C304房间。

2.9月14日(周一)上午8:30在会议中心报告厅举行开班仪式,请新入职教师提前10分钟到场。

3.请参训教师自带笔、记录本参加培训。

做好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为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创造条件。

六、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 80789526     jsfzzx@hebtu.edu.cn

   附件:相关附件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