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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11-21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校发〔201926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规范对新上岗教师的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对象及时间

本办法所称新上岗教师,是指新入职我校,不具有河北师范大学本科任课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以及教学单位认为有必要给予教学指导的新到教师岗位的专任教师。指导期原则上为一年。

二、导师及导师团队条件

1. 原则上一名新上岗教师配备一名主指导教师、最多两名副指导教师。副指导教师由主指导教师提名,学院批准。

2. 主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获得过学校课程教学质量优秀的专任教师,副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三年及以上课程教学经验。

3. 指导教师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对工作认真负责。

4. 指导教师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和实践经验,能够对新上岗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5. 指导教师须在本学科专业有一定造诣,在学术上有较新成果,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

三、导师及导师团队职责

1. 以身示范,进行师德教育,培养新上岗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2. 指导新上岗教师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主动适应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的发展形势,将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技术积极应用于课程教学实践中。

3. 帮助新上岗教师尽快熟悉适应学校科研环境,快速融入科研团队,凝练科研方向,督促新上岗教师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4. 指导过程中认真落实培养计划,督促新上岗教师按时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指导教师须根据新上岗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培养计划可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学校统一规定的培训任务,包括助课、优秀课程观摩、微格教学演练、课程教学磨课等环节;二是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所制订的培训任务。

学校统一规定的培训任务包括:

助课:组织并指导新上岗教师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练习教学基本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被指导新上岗教师可承担导师团队的一定课程,但授课学时一般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

优秀课程观摩:制订新上岗教师一年的课程观摩计划,观摩校内外优秀教师的现场教学至少20学时。组织观摩评议,探讨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微格教学演练:安排三轮次微格教学演练,通过演练,加强新上岗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理解和把握,提升教师课堂教学的整体技能。

课程教学磨课:由指导教师组织本学科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新上岗教师下学期要讲授的课程反复推敲试讲,至少针对拟授课程的四节不同内容课程进行磨课。指导新上岗教师掌握拟授课程的整体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和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5. 指导期满后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培育考核表》。

四、导师的配备与管理

1. 各教学单位应在新上岗教师报到一月之内为其配备导师或导师团队。导师或导师团队由教学单位审批后,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指导计划表》,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 导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调整。

3. 导师由其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各教学单位要定期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指导期满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指导任务完成情况,为导师核记一定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总量控制在40学时)。

五、对新上岗教师的要求

1. 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好学。

2. 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教学科研基本技能,认真完成指导计划内容。

3. 定期就个人思想、工作和业务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与导师沟通,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导师制培养学习日志》。

六、考核

1. 指导期间,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

2. 指导期满及其它规定培训环节合格后,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聘请我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和各教学单位骨干教师,组成验收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本科课程教学准入验收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办法另行制订),验收评估合格后,学校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本科任课教师资格证,教师即获得河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准入资格。

3. 验收评估合格的新上岗教师需递交《河北师范大学新上岗教师学习日志》、不少于16课时助课课程教案,到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七、本办法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201811月至发布之日新入职的教师参照执行。

20191118

学校办公室                                20191118日印